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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迎奥运环境质量保障方案的通知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迎奥运环境质量保障方案的通知
(沈政办发[2008]4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迎奥运环境质量保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沈阳市迎奥运环境质量保障方案

  针对我市烟尘和扬尘易引发可吸入颗粒物超标,机动车尾气和加油站排放的有机气体易引发臭氧超标,噪声污染易引发扰民现象,污水排放易引发水污染,危险化学品源和辐射源易产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等实际情况,为确保奥足赛期间(2008年7月26日至8月20日)的环境质量和环境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采取有效措施,预防环境质量超标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二)在受极端气象条件和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环境质量超标情况时,能够有效应对,最大限度减少污染危害和对奥足赛的影响。

  二、重点区域

  重点控制区域为沈阳奥体中心五里河体育场周边3公里范围内和万豪酒店、沈阳宾馆、辽宁大厦、黎明国际酒店、铁西新区体育场、沈阳体育学院、沈阳市体育运动学校等周边1.5公里范围内。

  三、组织实施

  奥运环境质量保障方案由市奥运城市运行指挥部具体组织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扬尘污染控制。

  1.重点控制区域内的施工工地在奥足赛期间停止土方、拆除、拆改、道路挖掘施工;二环内的施工工地停止拆除、拆改和道路挖掘施工;万豪酒店、沈阳宾馆、辽宁大厦、黎明国际酒店、铁西区体育场、沈阳体育学院、沈阳市体育运动学校等周边1.5公里范围内的施工工地停止混凝土工程和金属、石材切割施工;沈阳奥体中心五里河体育场周边3公里范围内的施工工地在比赛前2小时至次日早6时停止混凝土工程和金属、石材切割施工;建成区内的各类工地要全部设置围档,工地内的沙土、水泥、裸露地面等全部采取覆盖措施。此项工作由相关区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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