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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


  1.要从被动收集转为主动收集,从机械性收集变为创造性收集,多渠道、全方位地收集、征集档案。

  2.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做好鉴定工作,确定科学的收集范围、内容和保管期限,确保重要档案资源不流失,确保室藏档案来源主渠道的畅通。

  3.要拓展收集视野,综合考虑档案对单位和社会的价值,切实把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价值的档案保留下来,应加强收集重大科研档案、重大基建项目档案、业务档案。

  4.要根据单位的性质特点和人才优势,进行特色档案的征集工作,如建立名人档案、声像档案、荣誉档案等。

  5.建立健全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建档的运作机制,切实完善档案资源建设。

  6.要注意各种载体的档案资源的收集,积极创造和充分利用办公自动化的条件,做好电子文件的收集、保管和利用。

  7.要积极探索和创新有关民生档案管理的机制和体制,调整档案收集范围,充分挖掘并整合民生档案资源,确保民生档案齐全完整。

  三、加强基础建设,形成规范有序、运转协调的档案管理模式

  各单位要加强档案工作基础设施建设,配置符合标准的专用库房和其他硬件设施,库房、办公室和阅档室实行三分开;严格按照标准化、制度化的要求,从档案形成的源头抓起,做好文件材料预立卷工作,推行部门立卷;加强对重要档案、重要部门、重要事件归档工作的指导监督,创新运作机制,实行实时控制,加强全程管理,规范档案工作的所有程序;积极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和管理知识,优化档案收集、整理及利用的工作流程,形成规范有序、行之有效的科学管理模式,提高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同时,还应结合本单位信息化建设的实际,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开展档案信息化的探索试点工作,开展电子文件、电子档案管理,逐步构建信息网络,提高档案管理信息化、网络化水平。

  四、加强档案队伍建设,创新立足民生、形式多样的服务手段

  随着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和各直属单位的建设发展,档案事业的规模日益扩大、档案内容日益丰富、档案信息载体日益多样、档案管理手段日益先进、档案利用需求日益提高,对档案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质量也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各单位要抓好档案人员队伍的建设,保持专兼职档案员的相对稳定和工作的延续性,对专兼职档案人员加强继续教育和专项培训,提倡终身教育,强化创新意识和创造性思维,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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