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今后用于职业院校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的资金,要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重点向扶持校企合作共建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倾斜。市政府相关部门也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努力争取国家、省政策性资金支持,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力争用3到5年时间,建成20个与全市主导产业密切结合的实习实训基地。各职业院校要根据各自特点,制定建设规划,市财政根据规划和资金预算情况进行配套。每所职业院校至少在学校或合作企业内建成2个以上高标准学生实习实训基地。
(四)开展校企“双挂”活动,共建“双师型”教师队伍。积极开展以“职业学校领导干部、教师到企业挂职顶岗,聘请企业领导、技术骨干、能工巧匠到职业学校兼职”为主要内容的校企“双向挂职”活动,建设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
建立职业院校领导、中层干部和专业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顶岗实习制度,每人每年到合作企业锻炼实习时间累积应不少于2个月。到2010年,全市职业院校专业实习指导教师75%以上获得技师资格证书,30%以上获得高级技师资格证书。
从今年开始,设立市级专项资金,每年聘请100名企业技术能手担任职业院校专业实习指导教师。有关企业要选派技术骨干到合作院校兼任专业实习指导教师,加强院校师资力量。各县市也要参照此办法,支持所属中职学校面向社会聘用实习指导教师。
(五)积极推进产学研结合,提升企业研发能力。市发改委、科技局等部门在安排技改项目和研究课题时,要将驻潍高校和市属中职学校纳入其中,对与潍坊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密切的项目和课题予以重点支持。各职业院校要利用自身的人才智力技术优势和与国内外其他院校联系密切的优势,主动参与合作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与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共同组成研发团队,在帮助企业提升研发能力的同时,提高教师的科研能力和教学水平,推进科研成果在生产服务和教学实训领域的应用。
鼓励企业利用职业院校场地、设备、教师资源,通过企校合作,建成新产品、新技术的培育孵化基地。
(六)积极搭建就业平台,促进职业教育发展。要充分利用我市设立的“山东省应用型与高职类毕业生就业市场”优势,加大投入,加强管理,积极建设就业品牌市场,吸引更多外地生源来潍求职求学,吸引更多外地企业来潍招聘,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
市教育局校企合作服务中心要发挥好信息交流平台的作用,及时周到地为学校和企业提供学校生源、专业设置等信息,为学校提供企业所需专业人才信息。同时,要加强与人才市场、人力资源市场、毕业生就业市场的联系与沟通,确保信息互通,工作互动,最大限度满足企业人才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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