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障行动”的主要任务
1、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调查摸清供京蔬菜、干鲜果、畜产品、水产品生产基地、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基本情况。开展各类培训,普及农业标准化知识,指导标准化生产;落实产地准出制度,监督供京农产品的检验检测,确保供京农产品质量安全。
2、全面开展检测工作。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对奥运会期间供京蔬菜、干鲜果、畜产品、水产品生产基地开展定期抽检,保障我市供京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四、保障措施
1、建立联席会议领导组织机构。建立葫芦岛市保质量、保安全、助奥运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行动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的总召集人由副市长李怀瑜担任,召集人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兰玉枝担任,联席会议的组成人员由市农委、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交通局、海洋与渔业局、林业局、动监局等单位主管领导担任,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市农委,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树平兼任。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全面协调和指导开展“保障行动”工作;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保障行动”实施过程中的重要事宜等。
2、制定“保障行动”实施方案。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人,确保“保障行动”的顺利开展。同时,各县(市)区制定“保障行动”具体实施方案,依靠严格的生产标准、技术服务、检测手段和产品准出制度保障我市供京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3、调查摸清奥运会期间,供京蔬菜、干鲜果、畜产品、水产品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专业合作组织情况。供京农产品生产基地应达到“四有”:一是有标准。按标准组织生产,建立农业投入品使用档案和生产记录;二是有检测。配备相应的检测设备开展自检工作,或委托有资质的质检机构定期或不定期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三是有标识。农产品有标识,取得“三品认证”,注明生产企业的相关信息;四是有组织。生产基地应有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或生产大户等组织带动,具有一定规模,各项管理制度完善。
4、加强生产过程监管。加强对“三品”标准化生产的培训和技术指导,开展“三品”生产的监督检查,有关县(市)区政府要责成农技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开展标准化生产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