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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葫政办发〔2008〕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52号)和全国、全省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我市基层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基层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07〕3号)和《葫芦岛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葫政发〔2006〕34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理念,以应急管理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为重点,以群查、群防、群治为主要内容,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单位和广大群众在应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实现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全方位覆盖,不断提高基层应急管理和应对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为加速经济腾飞、科学发展葫芦岛、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两到三年努力,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市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责任制,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信息系统和专业化、社会化相结合的应急管理保障体系。初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军地结合、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三、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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