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房屋普查登记的时间安排
普查登记工作从2008年1月10日开始至2008年末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08年1月10日-2008年1月31日)。本阶段的工作目标是:搞好房屋普查的组织建设,完成各种登记表格的设计制作、登记人员的安排和培训工作。
召开由各区、街道、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公布实施方案,按照普查登记内容,设计、印制表格。同时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电台等新闻媒介,宣传这次普查登记的意义,提高市民的产权意识,做到家喻户晓。
(二)实施阶段(2008年2月1日-2008年7月30日)。2月初开始进行普查登记,组成若干个房屋普查登记小组,有计划、分步骤的以街道为单位,社区为主,逐栋、逐户地进行普查登记。
(三)汇总阶段(2008年8月10日-2008年12月31日)。该阶段是汇总统计业务数据、整理上报材料和总结经验。认真整理普查登记的结果,建立完善的楼盘管理信息化系统,全面总结这次普查登记中好的做法,以及具体的工作程序上的成功经验,做好先进单位、先进人物的表彰工作,为我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向数字化、科学化、现代化迈进打下坚实的基础。
五、组织领导
本次房屋普查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成立房屋普查领导小组:
组 长:刘宁绥 副市长
副组长:郑守义 市政府副秘书长
郝廷怀 市建委主任
成 员:王铁明 市建委副主任
贾玉瓒 市财政局副局长
付连刚 连山区副区长
赵家鹏 龙港区副区长
姜 涛 南票区副区长
张庭政 市房屋产权监理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产权监理处,主任由张庭政兼任。主要职责是制定有关的政策,统一组织、开展和指导房屋普查登记工作。
六、具体要求
1、各街道和单位要积极配合此项工作,并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人员参加此项工作。
2、所有城镇房屋所有权人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觉配合房屋普查工作,如实提供有关证件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