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葫芦岛市2008-2010年和2008年度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
(葫政发〔2008〕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葫芦岛市2008-2010年和2008年度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未列入本计划的按《葫芦岛市“十一五”排污总量减排计划》(葫政发〔2007〕100号)执行。
二○○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葫芦岛市2008-2010年和2008年度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计划
为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提高环境质量,根据我市前两年总量减排工作实际和“十一五”总量削减目标,为进一步加大总量减排工作力度,确保我市“十一五”总量削减目标的圆满完成,制订此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环境质量为目标,紧紧围绕总量减排这一主线,坚持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以工程治理项目为龙头,环境监管为保障,以国家产业政策为依据,淘汰和关停一批落后生产工艺及设备,大幅度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着力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和影响我市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葫芦岛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和任务
(一)2007年度总量减排情况
我市2007年度COD(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主要有如下几项:1、原有城镇污水处理厂1项(新区三万吨),COD减排256吨。2、非重点调查企业关停减排项目8项,合计减排量217吨。上述项目合计减排473吨。
我市2007年度二氧化硫减排项目主要有如下几项:1、钢铁、有色金属等行业减排项目2项,减排量1211.9吨。2、工业燃煤锅炉、炼焦等行业减排项目2项,减排量30吨。3、煤改电、清洁能源等项目2项,减排量94吨。4、重点调查企业关停减排项目7项,减排量10047吨。5、非重点调查企业关停减排项目19项,减排量455吨。上述减排项目共计32项,减排量11837.9吨。
(二)2008-2010年度污染物排放总量计划新增量
1、化学需氧量计划新增量
2008-2010年GDP增长速度计划为15%,GDP计划为660亿元,7个低COD排放行业工业计划增加值的增量12亿元,监测与监察达标率为92%。2008-2010年工业COD新增排放量计划为3137吨。2008-2010年度非农人口计划增长速度为2%,新增人口为3.9万人,城镇生活新增COD排放量为925吨。2008-2010年度化学需氧量计划新增量共计4062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