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临河城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意见的通知

  ⒈公园绿地建设

  按照公园绿地布局合理,分布均匀,达到500米(1000平米以上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要求,加强公园绿地维护管理,着力抓好旧区拆建和西区新建绿地工作,保证城市中心区公园绿地面积大幅度增加,到2013年新增公园绿地面积267.7公顷(4015.5亩),城市人均公园绿地达到10.15平方米,实现这一目标,超出国家园林城市要求的人均公园绿地8.5平方米的标准。

  2008年主要任务:新增公园绿地144.2公顷(2163.5亩)。其中:

  ⑴扩建、完善北郊公园,在原30.6公顷(460亩)基础上新增绿地7.5公顷(113亩)。2008年完成征拆工作。

  责任单位:市建委

  ⑵新建科文广场、交通广场等10处面积在5000平米左右的街头广场,绿地总面积14.6公顷(合220亩,项目名录详见附表)。2008年完成征拆工作。

  责任单位:临河区政府

  ⑶新建河套公园,面积20.2公顷(303亩),2008年重点完成拆征、基础设施建设和部分绿化任务,2009年实现全面绿化。

  责任单位:市新区办

  ⑷金川河带状公园,面积16.7公顷(250亩),2008年完成征拆和基础配套工程建设,2009年完成景观绿化建设。

  责任单位:市建委

  ⑸西区新建临河区党政办公大楼及搬迁单位基础设施,广场、水系绿化用地面积57.4公顷(861亩)。2008年完成征拆和基础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临河区政府

  ⑹续建东郊植物园,面积10公顷(150亩)。2008年要做出整体建设的规划设计,并按规划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⑺新建西区绿轴及小型公园绿地27.8公顷(417亩),2008年完成征拆和基础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市新区办

  2009年主要任务:新增公园绿地123.5公顷(1853亩)。

  ⑴改造、完善竞香苑公园、花都儿童公园、星月广场、车站广场、经纬广场、邮政广场的基础设施。

  责任单位:临河区政府

  ⑵完成北边渠带状公园建设。带状公园西起丰州路节点东至朔方路,控制宽度原则上104米,总面积58.8公顷(882)亩。

  责任单位:河套水务公司

  ⑶新建芙蓉公园,面积8公顷(120亩)。

  责任单位:临河区政府

  ⑷新建双渠公园,面积16.7公顷(250.5亩)。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