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降低照明能耗
1.行政机关办公、会议等场所今年内应全部采用节能光源,减少照明用电。提倡单位、家庭在夏季用电高峰时段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晚开半小时电灯,尽量使用自然光照明,随手关灯,杜绝“长明灯”、“白昼灯”现象。
2.要在保证车辆、行人通行安全和安保需求的前提下,合理开启和关闭路灯及办公楼公共部位照明系统,关闭不必要的夜间照明,同时推广使用可再生能源照明。严格控制办公楼景观照明系统的开启时间和频率。对景观照明采取分区域分级别控制,日常只开放外滩等夜景旅游重点区域;一般节假日开放市级、区级重点区域,且亮灯时间一般控制在3小时以内;重大庆祝活动期间可全部开放。高温、冰冻、雨雪等用电高峰时段关闭所有的景观照明,以确保居民生活和生产用电。
(四)继续加强常用电器、公共设备节能
1.电脑主机、显示器、复印机、传真机以及带指示灯的接线板等办公设备和各类家用电器长时间不用,应及时切断电源,降低设备待机能耗;减少办公室内电加热饮水器数量。
2.各级行政机关办公场所三层楼以下(含三层)原则上停开电梯,并在非高峰时段减少运转台数。提倡高层建筑电梯分段运行或隔层停开,短距离上下楼层不乘电梯,尽量减少电梯使用。
(五)倡导绿色消费
1.鼓励和引导消费者购买使用能效标识2级以上或有节能产品认证标志的空调、冰箱等绿色家用电器,推广使用节能灯、节能门窗、节能墙体材料、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等节能新技术、新材料和新产品。各级行政机关要认真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有关规定,优先采购高效节能、绿色环保产品。严格执行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有关规定,提倡重拎布袋子、菜篮子,重复使用节能环保购物袋。
2.加强一次性用品减量化管理。提倡不使用一次性筷子、纸杯、签字笔等。各级行政机关要带头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办公用品应尽可能循环使用。各类宾馆饭店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沐浴露、洗发液等用品应逐步用大包装容器替代小瓶装。采取有效措施治理过度包装,积极抵制过度包装产品。
三、营造良好氛围
(一)新闻宣传部门要会同市节能减排办等部门研究制订本市全民节能宣传方案,重点对能源供求紧张形势和节能重要意义、节能知识和方法、节能政策法规、节能先进典型等组织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积极倡导节约环保型发展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使节能成为各方面共同参与的自觉行动。鼓励社会团体、行业协会、民间组织开展节能降耗咨询研究、培训、研讨、宣传等活动。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媒体要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增加报道频次,强化深度报道,加大节能公益广告宣传力度,积极宣传节能先进典型,曝光浪费能源现象,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要积极组织推动节能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形成节能光荣、浪费可耻的文明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