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徐州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徐州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徐建发〔2008〕41号)


各县(市)、贾汪区建设(建管)局,徐州经济开发区建管处,在徐施工企业、监理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建设部和省建管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为做好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在2007年开展的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通过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提高建筑安全管理水平,杜绝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二、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
  (二)排查治理内容:在2007年开展的预防各类坍塌和高处坠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继续全面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具体包括:
  1、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特别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
  3、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4、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落实;
  5、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
  6、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
  7、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和班组的安全检查和整改落实;
  8、事故报告和处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追究和处理等。
  (三)排查治理方式:企业全面自查自纠,监理抽查,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机构督查。
  三、治理重点
  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为重点,主要内容为:
  (一)脚手架工程搭设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验收及使用等情况;模板工程特别是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交底、验收等情况;
  (二)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