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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加强春季和“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通知(2008)

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加强春季和“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通知
(徐建发〔2008〕27号)


各县(市)、贾汪区建设(管)局、徐州经济开发区、在徐施工企业、监理企业:
  目前,建筑农民工已陆续返城,春季施工高峰期即将到来。春季气候多变,大风天气较多,是火灾等事故的高发期。为做好我市春季和“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春季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各单位、各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两会”即将召开,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干部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加强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春季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积极引导建筑施工企业做好节后复工工作
  各级主管部门和各建筑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引导建筑施工企业做好节后复工工作。施工企业、项目部应对节后城新进场的民工和其他建筑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对工地各安全防护设施、起重设备、电气线路、基坑支护、工人生活区用电及其它设施进行仔细检查,经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复查并下达开(复)工令后方可开工。
  三、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各地建设(管)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施工安全监督能力。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200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及详细工作计划,在巩固2007年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再接再厉,按照制定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保证建筑施工安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四、有针对性地开展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各地建设(管)行政主管部门要尽快建立施工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包括建设(管)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公布本地区重大危险源和各项目部在工地醒目位置公示本工程不同施工阶段的重大危险源,把本地区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和重点监控工作作为避免本地区发生重大事故的有效途径。要对本地区以往发生的施工安全事故进行系统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本地区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明确专项整治应达到的具体目标并制定能够客观反映专项整治成效的有关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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