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要求
1、统考方式:根据各岗位的实际情况,考试将按省统一安排,由市建设局组织考试。
全市统一考试按全省“统一标准、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阅卷、统一公布”的原则进行,每个岗位每年统考1-2次。特殊情况,经批准可以单独组织考试。
对未开展全省统一考试的岗位,暂采取由市建设局组织考试的方式,按全省“统一标准、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阅卷、统一公布”,省辖市“组织考试、阅卷、统一办证”的原则进行,即省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由市建设局组织考试和阅卷的方式进行。
2、考试报名:统考报名以省辖市为单位,市建设局人教处负责徐州地区考试报名汇总、资格初审和考场安排落实工作。考试报名不受属地、单位性质限制,考生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考场要求:全市统考考场原则上安排在有组织全国高考、各类岗位资格考试经验的中学进行,一律实行单人单桌,桌左上方张贴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每个考场安排25或30个座位,配备两名监考员,并配带标记,考场门外张贴考场编号及应考人编号、考场规则(见附件4)。
4、考试题型:考试科目分《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管理实务》两个部分,根据各岗位的具体情况,两个部分可分开考,也可合在一张试卷上考。《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管理实务》两个部分的考试题型均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判断题、计算题(综合分析题)。
5、考试分数和答题方法:试卷总分,根据各岗位考试情况确定。考试试题以客观题为主,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卡必须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
6、考试时间:各岗位科目考试时间为120或180分钟。
7、考试携带物品:考试时,应考人员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无声、无编程功能)。
8、为严肃考试纪律,统考时由省建设厅、省建管局、市建设局指派巡视员、监考员到各考点检查监考情况。对代考的考生应当场清退出考场。发现考试组织松驰、考场纪律混乱,经请示同意,巡视员可以宣布考试无效。
9、按照“考培分开”的原则,负责考试的机构不得举办各类考前培训班,组织考试的部门不得强制考生参加考前培训。
五、证书颁发与管理
1、本市统考合格人员由市建设局人教处统一向省审办《江苏省建设(建筑)企事业单位岗位合格证书》,该证书由省建设厅、省建管局(建筑施工企业相关岗位)统一监制、编号和用印。
2、按省规定,对《证书》实行登记管理制度并通过省建设厅(省建管局)、市建设局网站向社会公布登记情况,方便用人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