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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徐州市建设系统专业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考培分开实施意见》的通知

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徐州市建设系统专业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考培分开实施意见》的通知
(徐建发〔2008〕76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各有关单位:
  现将《徐州市建设系统专业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考培分开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徐州市建设系统专业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考培分开实施意见

  二○○八年五月八日

  附件:
  徐州市建设系统专业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考培分开实施意见

  根据省建设厅、省建管局《关于全省建设系统专业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实行考培分开制度的通知》(苏建教〔2008〕13号)精神,按照行业自律的要求,特制定《徐州市建设系统专业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考培分开实施意见》。
  一、统考岗位
  第一批实行统一考试的岗位8个:施工员、质量检查员、预算员、试验员、机械设备管理员、资料员、材料员、城建档案管理员。其它岗位待条件成熟后陆续公布。各岗位统一考试的具体培训、考试、管理办法另文通知。
  二、报名条件
  凡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身体健康,恪守职业道德的,均可报名参加培训和考试。部分岗位报名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另行规定。
  普通大、中专建设类专业的应届毕业生本着自愿原则也可参加培训考试。
  三、岗位培训
  1、岗位培训实行“政府指导,行业认可,个人自愿”参加的原则。
  2、为保证培训质量,市、县建设局要通过网站向社会推荐经省批准的本市培训机构,按照全省统一大纲、教材,就近、就便组织培训。
  3、岗位培训实行备案制,本市培训机构在开班前20天报市建设局人教处备案。
  4、本市或本省其它市培训机构跨地区送教上门,需经徐州市建设局人教处同意,并出具委托函。
  5、根据岗位培训考试大纲,培训面授学时不得少于规定学时。
  6、培训应尽可能采取现代化教学手段,充分利用现有教学资源,不断改进教学方式,提高教学水平。
  7、培训师资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授课教师要准确掌握考试大纲、重点、难点。为保证培训质量,授课教师必须参加省考试机构举办的师资培训班后才能承担培训授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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