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工程抗震设防质量检查工作的预备通知
(苏建函抗〔2008〕185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和《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加强对建筑工程抗震设防质量的管理,我厅拟定于2008年第三季度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抗震设防质量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对象
(一)“十一五”以来建设的人流集中的大型公共建筑和超限高层建筑;
(二)2007年年底竣工,单体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工程及错层高层建筑住宅工程;
(三)在建砖混和钢筋混凝土房屋工程;
(四)村镇建筑中的公共建筑;
(五)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体系的工程。
二、检查内容和重点
(一)内容
1、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否按照《
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将抗震设计审查纳入行政许可事项,建立和完善抗震设防监管制度,把好建筑工程抗震设防质量关;有无组织对设计和审查技术人员进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细则》的培训;
2、施工图审查机构是否按规定进行审查,有无超限高层建筑未报自审等越级审查现象;
3、建设单位是否按照《
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的要求,申报建筑工程抗震设计审查,有无授意设计单位随意降低抗震设防标准现象;
4、受检工程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中执行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情况;
5、受检工程涉及到的各方主体质量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二)检查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