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积极开展“平安工地、平安拆迁”创建活动,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台账资料齐全。各职能部门要加大对各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力度,年底会同市综治办进行考核表彰,使“平安创建”活动取得实在效果。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狠抓落实,杜绝责任范围内重大安全事故,确保全年安全平稳。
4、依法行政、热情服务。认真执行《徐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住宅项目交付使用管理办法》,配合公安机关,确保新建居民住宅小区治安防范设施与建筑工程整体建设同设计、同施工、同验收,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安全防范建设一步到位。切实抓好建筑市场管理,规范行业行为。坚持标本兼治,把工程监理制、合同备案制、施工许可制、市场准入与清除制、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制、工程施工验收备案制和廉政责任书制等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5、进一步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加强信访工作,完善来信来访接待、登记、交办、转办到催办、督办和办结反馈等工作制度,使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力争协调成功率达90%以上。对可能发生的集访情况,发现苗头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和办法,妥善做好相关人员工作。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加大工作力度,畅通信访渠道、信息渠道,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妥善做好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的问题,明确责任,加大清欠工作力度,防止产生新的拖欠。
6、建立有效地预警机制,完善安全防范设施。一是做好24小时机关人员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二是健全紧急事项报告程序,积极稳妥地处理好突发事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重在防范”的原则,确保不发生火灾、刑事案件。三是、积极开展“平安机关”创建活动,加大投入,完善安全防范设施,确保不发生安全问题。
7、加强对联系点的工作指导,建立会商制度和信息交流制度。针对去年技防薄弱问题,采取积极措施,增强治安防范能力,力所能及地提供帮扶。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防范意识,严控重大刑事案件发生,形成了群防群治相结合的治安防范体系,增强群众的安全感。
8、加强思想教育,积极开展“队伍建设”活动。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和率先意识,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全系统内广大干部职工的现代科学和现代知识教育,引导大家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各单位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接受所在地综治办、创建办的工作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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