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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开展2008年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工作实施意见

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开展2008年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工作实施意见
(徐建发〔2008〕60号)


各县(市)、区建设(建管)局,徐州经济开发区建管处,在徐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2008年是实施新一轮平安徐州建设的关键年,是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的“规范年”、“创新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综治委《2008年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徐州建设工作规划及要点》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工作的落实,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现就开展综合治理、平安创建活动,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全国、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平安徐州”为载体,扎实推进平安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城市总体功能,为实现平安徐州、和谐徐州作出新贡献。
  二、总体目标
  今年要继续围绕创建“平安徐州”活动为主线,深入推进“三大建设”,通过开展创建“平安徐州”活动,在全局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保稳定的良好氛围,确保不发生群体事件、人身伤亡事故及火灾、刑事案件,确保建筑安全生产不突破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加大对“平安工地”、“平安拆迁”工作的指导力度,抓出亮点,抓出成效。确保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中名列全市先进行列。
  三、工作措施
  1、广泛宣传,提高认识。进一步深化对创建“平安徐州”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正确处理发展、改革与稳定的关系,通过学习文件、板报、讲座、信息平台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和思想教育,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自觉主动地参加到“平安创建”活动中来。
  2、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综合治理平安创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组长由毕于瑞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姜建国副书记担任。成员由12个职能处室和6个事业单位负责人担任,增设创建平安工地、平安拆迁专项工作组。局创建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协调工作。签定目标责任状,把“平安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创建工作网络,确保“平安创建”活动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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