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灾害应急救助指挥系统建设工程。充分利用国家公用通信网络资源及政府电子政务平台,建立完善省、市(州、地)、县(市、区)三级通讯平台、信息平台、决策平台、调度平台。重点抓好省与各市(州、地)、县(市、区)地方数据库系统建设,实现数据的及时采集与交换、管理存储及平台的动态运转。建设应用决策指挥系统,实现灾前、灾中、灾后处理业务应用。建设各级灾害应急指挥中心,包括基础环境建设、大屏幕显示系统、视频数字会议系统、智能中央控制系统、移动应急指挥系统、综合指挥系统和定位监控系统等。
(三)省级减灾科技应用工程。加强综合减灾的科学研究,注重灾害群、灾害链、灾害系统的研究,提高对灾害发生机理和规律的认识水平;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和减灾成员单位优势,依托贵州大学、贵州省山地环境气候研究所、贵州省科学院等科研院所初步建成综合减灾的科研基地。成立贵州省减灾中心,聘用专业技术人员,依托国家环境与灾害监测预报卫星“2+1”阶段卫星与地面应用系统,建立省级卫星减灾应用中心网络体系,综合运用遥感技术、GIS技术、卫星导航定位技术、新一代多普勒天气雷达技术进行灾害监测预警、灾情动态评估,提高灾害风险管理能力,提升科技减灾水平。
(四)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工程。以代建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为契机,加强省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完善遵义市、六盘水市、黔西南州、铜仁地区四个省级代储点。加强县级现有物资储备库、捐助站点、慈善超市的改建、扩建工作,不断增加救灾物资储备种类,增大储备数量。到2015年基本形成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反应迅速、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
(五)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结合灾后倒损民房的恢复重建,在多灾易灾地区,扶持农村困难群众进行危房改造,改善农村居民尤其是贫困居民的居住条件和人居环境,提高农村抗灾救灾能力。危房改造工程建设要按照“政府引导、农民自愿;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经济实用、防灾减灾”的原则,通过科学设计和专业指导,提高设防标准。整合中央和地方各项支农的可利用资金和各有关部门开展农村民房建设的资源,制定减免收费、提供贷款、无偿服务、对口帮扶等优惠政策,大力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力争在2012年完成现有农村危房182.68万户的危房改造工作。
(六)社区减灾示范能力示范工程。建立城乡社区减灾工作机制,完善社区灾害应急救助预案;建立社区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加强社区减灾信息员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社区开展灾害预案的演练活动。在洪涝、地质等自然灾害高风险区和大中城市,建设城乡社区临时安置场所。按照国家《减灾示范社区》建设标准,在全省创建100个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