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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意见

  (三)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对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进行科学规划,充分优化、整合现有资源,支持重点工程和项目以及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信息化培训、资源建设和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鼓励社会投入,形成多元化农业和农村信息化融资体制。“十一五”期间,省财政安排的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高科技产业投资、信息技术推广应用等资金,要对农业和农村信息化给予倾斜。
  (四)加强农村信息化教育和培训。要将农业和农村信息化人才培养列入信息化培训总体规划,有步骤、分阶段地推进实施。重点抓好对农村信息员队伍的培训工作,提高其信息采集、分析、整理、发布以及国家安全、保密意识的能力,尽快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较高、服务优良的农村信息员队伍。采用多种教育、培训方式和途径,培养农业和农村信息化高级实用人才和农业信息技术应用专业人才。建立农业和农村信息化专家咨询队伍,为农业和农村信息化重大建设工程及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提供技术咨询,为农业和农村信息化人才培训提供智力支持。鼓励引导农业和农村信息化研发企业开展面向农村的信息技术培训。
  (五)规范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管理。各地、各部门在推进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坚持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并举,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明确各级信息服务机构职责、服务内容与建设标准,健全岗位责任制,依法管理农业和农村信息网络建设、信息发布和信息服务。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建立健全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披露发布制度,实行信息采集、会商、分析预测和对外发布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对信息服务平台的管理和维护,保障运行安全。切实把好信息源头关,杜绝虚假、不健康信息和涉密信息上网,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要及时更新网上信息,丰富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防止不良信息、垃圾信息和错误信息对“三农”产生不良后果现象的发生,切实起到指导农业生产和提供决策参考的作用。运用市场机制,广泛开展社会化信息服务,增强农业信息服务业的活力,推进农业和农村信息服务业的发展。
  (六)加强分类指导。农业和农村信息化是惠及广大农民的系统工程,工作涉及面广,任务复杂而艰巨,需要整合资源、汇聚力量,积极务实地推进。省信息化领导小组要加强协调和引导,避免一哄而上,重复建设。要加强规划和分类指导,坚持从实际出发,试点先行,逐步推开。要重实际、讲实用、求实效,强调边建设、边管理、边使用、边总结,通过抓试点,不断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不断探索和积累经验。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加大推广应用的力度。
  (七)建立创新机制和长效运行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投入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特别是广电、通信、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和软件开发等行业,要着力探索服务新方式,拓展业务领域,扩大农村信息服务网络,在提供信息服务的同时,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推进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建立运行、维护、服务的长效机制,实施资源整合与共享。各地、各部门应在政府主导下,采用市场化的建设和运作方式,积极与运营商、企业进行合作,调动各方积极性,共同建设,互利共赢,建立起长效机制,确保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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