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做好汛期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鲁农生字〔2008〕15号)
各市农业局、厅属各单位:
今年以来、我省累计降水151毫米,较历年同期偏多43%,防汛和汛期农业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为切实做好汛期农业安全生产工作,防范事故发生,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厅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扎实做好汛期农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强化安全管理,认真排查各类安全隐患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针对汛期事故易发、多发的特点,分析汛期可能出现的灾情和危害,制定预案,加强防范,堵塞漏洞。要结合汛期农业生产特点和行业实际情况,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要场所和重要环节的管理和监控,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
三、加强协作配合,做好值班工作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汛情和气象信息,加强对台风、风暴潮、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应对工作。要加强汛期值班和事故报告工作,强化汛期应急管理,完善应急预案,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门进行重点防范和重点监控,发现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