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全面落实项目公示制
各补贴县在玉米良种补贴工作中,要全面落实公示制度。以村为单位,将补贴农户、补贴面积、补贴品种、补贴金额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并公布乡(镇)、补贴县农业局和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公布群众监督举报受理情况和查处责任人,公布监督举报查处时限,积极接受群众监督。项目乡镇政府须收集和保存乡、村两级公示和公布相关监督举报电话、责任人、查处时限的影像资料,保证补贴政策严格执行。
七、直接发放补贴资金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第二批专用玉米良种推广项目,通过“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本通”发放良种补贴资金。补贴乡镇政府对无异议的村级公示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报补贴县农业局复审核准,县农业局复审核准后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依据县农业局核准无误的村级公示农户、补贴面积、补贴资金,通过“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本通”,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
八、积极开展配套服务
(一)全面推广配套技术
各补贴县要按照确定的补贴品种,制定适合项目区本地特点的专用玉米标准化生产技术规范,加大推广力度,提高玉米单产,增加总产。
(二)广泛开展技术培训
省里由农技推广总站牵头,结合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项目中的重点行业培训,分区域、按季节系统培训技术骨干和带头户。各市和补贴县(市、区)也要层层举办相关培训活动。要结合当地实际,明确规范化技术要点,确保每户一张明白纸。同时,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进行技术宣传,提高基层农技人员传播先进适用种植管理技术和农户科学种田水平,加快规范化生产技术的普及推广。
(三)大力开展玉米高产示范活动
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农业厅等部门关于创建玉米亩产千斤省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发〔2008〕10号),在专用玉米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区内大力开展玉米高产示范活动,结合当地实际,积极组织实施“十、百、千、万”玉米高产示范工程,力争实现10亩高产攻关田亩产达到900公斤、百亩示范点亩产800公斤、千亩示范片亩产700公斤、万亩示范方亩产600公斤以上。通过示范带动,全面提高项目县玉米生产水平,为创建玉米亩产千斤省做出积极贡献。
(四)积极推进产销衔接
各市和补贴县要把产销衔接作为实施良种推广补贴项目的重要措施来抓,积极培育、引进青贮饲料、玉米深加工和流通等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强产销衔接,推进订单生产,实现优质优价,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九、严格项目监管
(一)全面落实玉米良种补贴项目监管责任
农业部门负责项目申报、组织实施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资金及资金拨付、监管工作。省农业厅、财政厅负责项目的审核和下达,市、县农业局会同当地财政局负责本区域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同时,要与确定的供种企业密切合作,做到指导协助到位、监管服务到位,保证圆满完成项目各项任务。
(二)严肃工作纪律
各市、县农业局、财政局要严肃工作纪律,廉洁自律,严把资金发放关,确保补贴资金直接足额发放到项目区种植玉米的农民手中;严把公示、公告关,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严格实行督查制
各市要切实加强新增玉米补贴项目实施关键时期和关键环节的督导、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市级农业、财政部门要组织县级农业、财政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自查,重点对种子企业备案、供种企业资格审核确定、项目区确定、补贴面积落实、种子质量和价格、资金到位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向省里写出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