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做好第13号强台风森拉克防御工作的紧急的通知
(鲁农发电〔2008〕66号)
据中央气象台预报,第13号强台风“森拉克”11日凌晨5时位于我国台湾省恒春市东南偏东方向大约370公里的海面上,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5级。强台风中心以每小时5-10公里的速度向北偏西方向移动,逐渐向我国东部沿海靠近,强度还将有所加强。
为切实做好“森拉克”防御工作,努力减轻给我省农业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现就有关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森克拉”防御工作
当前,正值农业生产的关键时期,大部分秋收作物即将成熟收获,“森拉克”带来的大风和强降雨可能给农业生产造成严重影响和危害。对此,各级农业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防御“森拉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迅速行动,及早部署,精心组织,强化协调,狠抓各项措施落实,确保广大农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
二、认真落实各项防御措施
各地要借鉴以往防御台风的成功经验,迅速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抓紧落实各项防灾减灾措施。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发布台风预警信息和防御要求,组织农民做好果树和大棚设施等防风处理,及时疏通田间沟渠,防止发生大面积内涝。
三、切实加强灾情调度
加强与气象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森拉克”动向,掌握其路径、范围、强度等变化情况,跟踪其对农业生产可能带来的影响。加强应急职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根据灾情实施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进一步强化灾情调度,在“森拉克”影响期间实行灾情每日一报制度。
四、狠抓灾后恢复生产
切实把灾后恢复生产作为减轻农业灾害损失的重点来抓,及时组织干部和技术人员深入灾区,结合灾害影响、受灾程度,制定完善农业生产恢复方案,指导农民搞好生产自救。对受淹农田,要抓紧排水降渍;对受灾作物,要指导农民加强田间管理,促进正常生长。加强灾区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防治,防止灾后病虫害爆发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