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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在全市地税系统开展纳税服务志愿者行动的通知


  第一阶段:筹备启动阶段(2008年7月)

  工作重点:

  1、成立纳税服务志愿者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纳税服务志愿者的组织筹备和管理,获取我市团组织的支持和授权,联合开展此项工作。

  2、徐州地税纳税服务志愿者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制定《徐州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志愿者管理办法》,起草全市纳税服务志愿者活动开展实施意见与行动方案,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3、在徐州市志愿者协会的指导下,制作统一规范全市的纳税服务志愿者证书、胸章。

  第二阶段:试点推进阶段(2008年8月至2008年10月)

  工作重点:

  1、选定纳税服务志愿者行动试点单位,并结合本辖区或县区的实际情况制定阶段性活动计划。

  2、做好宣传和协调工作,及时、准确地通过各种媒体进行新闻发布和信息宣传。

  3、根据《徐州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志愿者管理办法》,招募志愿者,招募对象主要是全市各会计师、税务师、律师事务所职员、涉税专业在校生及符合条件的其他社会人士,税务人员暂不列入招募对象。

  4、培训。根据试点单位开展安排的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志愿服务的内容与流程,以及志愿者的基础知识。根据活动需要,税务机关可安排与服务相关的更新知识培训。

  5、开展主题服务和预约服务,试点单位按月将本辖区登记注册纳税服务志愿者情况及开展志愿者服务的情况上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不断优化阶段(2008年11月至2009年3月)

  在前两个阶段的基础上,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服务内容和工作细节,建立健全纳税服务志愿者的管理机制,特别是良好的志愿者激励机制,促进纳税服务行动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打造服务品牌,把我局纳税服务志愿行动作为长效的工作项目进行推广。

  工作重点:

  1、召开纳税服务志愿者专题交流会,由试点单位介绍先进做法。

  2、条件成熟的县(分)局将纳税服务志愿者工作方案报领导小组批准后可进行相应的筹备和运行工作。开展纳税服务志愿者活动的单位主要应符合以下条件:

  组织健全,成立纳税服务志愿者领导小组,确保活动的有序、有效和长期开展。

  制度健全,制定长效的纳税服务志愿者管理办法、对招募、培训、激励等方面作出有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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