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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纳税人维权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地税局年底前应挂牌成立纳税人维权中心。

  五、工作要求

  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应当建立纳税人维权中心、开展纳税人维权服务工作,这是徐州市地税局“执法规范年”重要活动之一,也是打造“三个一流”工程、促进征纳和谐的重要举措,各级地税机关在工作中应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纳税人维权中心维护的是税收法律、法规,尤其是征管法赋予纳税人的,涉及税务机关在执法、服务、行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中纳税人享有的各项权益。维权工作立意构建大维权的格局,各级税务机关务必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整合维权手段和资源,才能打造适应这一格局的维权服务平台。

  2、明确流程,提高效率。各单位应明确维权工作的具体流程,对维权工作流转的环节、部门的职责、办理的时限等要有明确的规范。同时,为提高效率,应加强维权工作的监督与考核,并通过责任追究,强化工作责任,切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3、加强沟通,积极协调。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创造地税事业发展的外部环境,也是维权中心的工作目标。维权中心在维护纳税人权益的同时,应努力发挥维权中心的桥梁与纽带作用,积极划解行政争议,通过加强外部沟通与内部协调,创立纳税人参与的维权平台,努力增进征纳互信。除对工作流程进行详尽的设计外,对维权中心的组织层面也要精心的筹划,努力提高参与层面,扩大社会影响。

  4、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各单位纳税人维权工作务必要把维护纳税人权益作为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处,努力在服务的深度上下功夫,切忌工作表面化,流于形式。要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创新维权手段和广泛的宣传,赢得相关单位的理解和支持,做到机构尽管外设但目标协同,实现共赢。

  附件:1.执法监督员制度

  2.纳税人维权申述转办单(略)

  二○○八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1:
  执法监督员制度

  一、为增加税务稽查与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的透明度,体现税收执法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有效维护纳税人的权益,促进执法水平的提高,维权中心派员参加市地税局召开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会议,对地税机关审理违法案件的过程进行个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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