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离退休人员在社会化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之前,改革后仍为事业单位的,其离退休人员仍由原单位负责管理;改革后转制为企业的,其原离退休人员和本次改革时提前退休人员,仍由改革后的企业负责管理;因歇业等原因原单位不存在的,由原企业的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转制为企业的水管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建设厅等部门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3〕110号)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做好转制前后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的衔接工作,落实好改制前工伤职工的伤残待遇。水管单位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的流动,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按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八)税收扶持政策
  在实行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中,为安置水管单位分流人员而兴办的多种经营企业,符合国家有关税法规定的,经税务部门核准,执行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九)完善新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
  进一步完善新建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体制。全面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制,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
  要实现新建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有机结合。在制定建设方案的同时制定管理方案,核算管理成本,明确工程的管理体制、管理机构和运行管理经费来源,对没有管理方案的工程不予立项。要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将管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管理设施不健全的工程不予验收。工程竣工前要按照国家规定完成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的确权划界工作。
  (十)改革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
  小型农村水利工程要明晰所有权,探索建立以各种形式农村用水合作组织为主的管理体制,因地制宜,采用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合作等灵活多样的经营方式和运行管理机制。
  (十一)加强水利工程的环境与安全管理
  1.加强环境保护。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管理要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符合环保要求,着眼于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进行水利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水管单位要做好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防护林(草)建设和水土保持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下游生态用水需要。水管单位开展多种经营活动应当避免污染水源和破坏生态环境。环保部门要组织开展有关环境监测工作,加强对水利工程及周边区域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