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深化招投标管理体制改革。2008年开展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专项整顿工作,进一步完善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和违反招投标规定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整合各类招投标交易中心。2009年实行招投标监管职能集中委托行使,建立招投标网上报名、审查和缴纳保证金制度,完成企业数据库、企业诚信档案和市、县电子评标联网建设。2010年完善县级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全面规范县级招投标监管和服务,努力实现“全国一流、全省领先、社会公认”的目标。
24.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2008-2010年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招拍挂等制度,加强土地出让金管理,逐步形成程序统一、制度完善、富有活力的土地市场。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监管,2008-2009年完善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重大项目专家评审和企业国有资产变动报告等制度,建立重大投资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企业国有资产审计评估招投标办法。加强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加强对评估机构的监督检查,规范信息发布。2009年促进公有资产经营权招租、技术产权进场交易,2010年建立资源和投资人项目库。
六、深化纠风和专项治理,扎实推进效能建设
25.加强对惠民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省新农村建设十大工程、市改善民生十大工程等惠民政策措施的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围绕财政涉农补贴资金的发放,开展专项检查,坚决查处和纠正贪污、私分、截留、挪用、克扣等行为。
26.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2008-2010年集中开展环境保护、食品质量、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等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扶贫救灾资金、慈善资金、土地换社保资金、城乡低保金等专项资金的监管。继续做好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服务和收费行为,认真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继续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利益问题。巩固治理教育乱收费、公路河道“三乱”和控减农民负担等工作成果。
27.全面加强效能建设。2008-2009年健全效能投诉快速反应机制,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进行直查快处。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逐步将行政许可、处罚、征收、强制等行政事项和办事事项实行网上在线办理和全程监督。2008年试点建设,2009年全面推广,2010年建成行政审批、工程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专项电子监察系统,实现省、市、县联网运行。按照分档量化原则,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推行行政执法风险管理,2008年试点,2009-2010年总结推广。全面清理核减收费项目,2008年公布清理结果。加强对《缴费明白卡》、《企业(个体)付费登记卡》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乱收费行为。开展公务员绩效考评工作,建立完善公务员绩效考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