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淮安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
(2008年9月23日 淮发〔2008〕25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根据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紧紧围绕市委关于“加快苏北腹地重要中心城市建设”等战略部署,深化惩防体系建设,为建设更高水平全面小康淮安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2.基本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淮安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各个方面,充分发挥服务保障作用。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解决导致腐败发生的深层次问题。坚持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整体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坚持从淮安实际出发,把上级的部署和要求与淮安实际结合起来,把阶段性任务与战略性目标结合起来,不断增强惩防体系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实效性。
3.工作目标。2008-2010年三年建成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增强,防治腐败的体制机制制度进一步健全,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2010年后,进一步健全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惩防体系更加完善,反腐倡廉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二、推进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4.健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完善“大宣教”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牵头、部门各负其责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全市宣传思想工作总体部署,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范畴,统一规划,有序开展。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1-2次联席会议,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教育、文化新闻等部门结合实际,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