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资本市场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连政发〔2008〕10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资本市场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市十二届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九月八日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资本市场发展的指导意见
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建立完善、高效的资本市场体系,是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根据
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着力构建资本市场体系
当前,我市正处在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提高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比重,加大资本市场对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型企业的支持力度,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对吸引更多的资金向我市集聚,促进全市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努力改善证券业经营环境,积极支持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加快发展债券市场,大力推动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探索发展期货市场,培育和扶持本地期货企业经营发展,鼓励相关企业进入期货市场。壮大地方性产权交易市场,主动加入产权交易网络,拓宽交易范围,创新交易方式,鼓励各种所有制产权进场交易。发展构建金融及其衍生产品市场,形成门类齐全、功能完善的多层次地方资本市场体系。
(二)积极发展融资服务机构。有效发展地方金融业,着力培育和发展地方银行和保险机构,鼓励发展民营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入股地方金融企业。努力吸引外资银行、股份制银行设立分支机构,探索建立合资银行、证券和投资性公司。充分挖掘本市金融资源和市场优势,大力推动典当、理财、担保、评估等金融中介服务业发展。
(三)大力推进风险创业投资。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探索建立风险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扶持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发展。改善创业投资业的发展环境,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私募股权基金,大力发展投资管理、风险投资、投资咨询公司,鼓励外商设立创业投资企业和投资性公司,拓宽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渠道。
二、大力促进优质企业上市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