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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主汛期我区成功避让几起地质灾害典型案例的通报


  加强突发公共事件防范,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坚持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以上事例说明,只要各级政府认真落实责任,做好预警预报和各项防范工作,很多事故是可以避免的。在全面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防范和应急处置的任务更加艰巨、责任更加重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把抓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全面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尽量避免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所造成的损失,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一、加强群测群防,做好预警预报工作

  突发公共事件多发于基层,有效排查、监测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及早防范、化解事件苗头,是提高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基础性工作。各级政府要紧紧依靠基层组织,充分发动群众,大力开展防灾救灾基本知识的宣传培训,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公共安全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真正做到群测群防,坚决避免事故发生。

  二、加强隐患排查力度,做好风险分析工作

  做好预防工作,必须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认真总结本地区发生过的突发公共事件,从中查找易发突发公共事件的危险源。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认真进行分类统计和登记建档,切实采取有效监管措施,组织力量进行综合治理,逐步建立健全风险隐患管理的长效机制。同时要建立健全物资储备数据库和调用方案,确保应急救援时科学、有序、及时。

  三、加强情报信息的搜集、研判,不断提高信息报告工作水平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7〕65号),切实提高对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信息搜集、研判、报告工作作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值守应急工作,确保报送的应急信息及时、准确。

  四、加强预案建设,强化应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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