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按照《公民科学素质基本标准》的要求,建立公民科学素质状况和《科学素质纲要》实施的监测指标体系,开展对公民科学素质状况和《科学素质纲要》实施情况的监测,并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开展全市科普统计工作,掌握科普资源概况和配置状况,为政府科普管理工作提供基础数据。
由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市科协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农业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广电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为责任单位。
(十三)坚持统一部署,扎实推进,分四阶段实施《科学素质纲要》
1、启动实施阶段(2007年)
--各级政府建立公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机构及工作制度;
--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职责,牵头部门会同责任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开展组织实施;
--落实政策、投入等相关保障措施;
--开展动员宣传;
--研究监测评估。
2、重点推进阶段(2008年)
--推进主要行动和基础工程;
--落实政策、投入、队伍建设等相关保障措施;
--探索、研究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工作模式和机制,总结经验教训;
--开展监测评估。
3、全面发展阶段(2009-2010年):
--继续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出并落实相关措施;
--逐步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体系建设;
--开展中期评估,并组织表彰。
4、评估总结阶段(2010年)
--对《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进行表彰和奖励;
--研究制定“十二五”时期的阶段目标、任务和措施。
五、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形成政府推动、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
(十四)加强领导,密切协作
市政府负责领导《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工作,进行统一动员部署和检查监督。全市实施工作由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范围积极开展工作。牵头部门按照本方案提出的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会同责任单位研究制订可操作的具体工作方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外的有关部门,也要结合本部门实际,积极参与实施工作,按照本实施意见和总体要求,将有关任务纳入工作规划和计划,充分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责任单位都要确定负责分工,抓好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