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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


  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广电局、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为责任单位。

  (十一)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以加快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科普教育功能为重点

  1、各级政府要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基本建设计划,加大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的公共投入,每年增加市科技馆的投入,加强维护管理,满足群众科普活动的需求。各县(市、区)应有计划建成一个以举办科技展教等活动为主要功能,规模适度、内容较丰富并体现当地特色的科技馆。

  2、加大基层公共科普设施建设的力度,在城乡社区和有条件的企业建设科普画廊(宣传栏)、科普活动室(站),建立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到2010年,全市50%以上的城市社区要依托社区活动中心等场所建有1个科普活动室或科普学校、1座科普画廊等。2008年,县(市、区)要配备科普宣传车(科普大篷车),为有利开展科普工作,以“流动科技馆”的形式为城乡社区、学校和贫困、边远地区提供科普服务。

  3、多渠道筹集资金,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基地设施建设,落实有关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各界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提供捐赠、资助;吸引境内外资本投资兴建和参与经营科技馆,落实有关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设施建设。

  由市科协、市科技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局、市新闻出版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为责任单位。

  四、强化监测评估体系,促进《科学素质纲要》全面实施

  (十二)加强政策法规、队伍建设与监测评估工作,以落实措施、组建队伍和建立体系为着力点

  1、开展科普事业、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有关政策的专题调研和科普工作基础理论研究,加强国内外、省内外学术交流。制定与相关政策法规配套的实施细则,提出加强我市科普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具体措施,落实和完善扶持科普事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

  2、依托我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支持科技专家主动参与科学教育、传播和普及。依托高等学校培养创作、编辑、组织、策划以及理论研究等各类科普人才。根据科普事业发展需求,在高等学校现有的传播学、博物馆学等相关专业中设立科技传播专业,改革专业课程内容,为科普事业培养适用人才。

  3、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参与农民科技培训、企业技术培训和技术创新成果推广,鼓励、扶持专家学者和科技人员投身于科普创作之中。充分发挥科技工作者、高校学生和离退休科技、教育和传媒工作者等的专业和技术特长,培养高素质的科普兼职人员,按科普服务需求组建不同类型的科普志愿者队伍,并对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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