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气象灾害预测预报预警。建立和完善市、县两级气象灾害预测预报体系,完善分灾种气象灾害预报业务系统和新一代可视化、人机交互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平台,完善灾害性天气短时临近预报预警系统、精细化天气预报系统等建设,提高重大气象灾害预测预报的准确率和时效性。2008年内建成市、县级天气预报可视会商系统。加强对灾害性天气气候事件的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的预报和趋势预测,重点加强暴雨(雪)、大风、大雾、低温冻害、高温干旱等灾害中短期精细化预报和雷电、龙卷风、冰雹等突发性强对流天气的短时临近预报,实现对各种灾害性天气气候事件的实时动态诊断分析、风险分析和预测预警。
(三)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各级政府要把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列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拓展气象预报信息发布系统功能。要进一步完善和扩充气象影视、气象手机短信、气象声讯电话预警和手机小区广播预警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今年,各县(市、区)要建设独立的气象灾害预警手机短信发布平台。要与广播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站等社会公共媒体、有关部门和行业内部信息发布渠道相结合,及时发布各类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及防灾避灾方法。有条件的城乡居民区和学校、医院、车站、码头、体育场馆、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应设立或利用电子显示屏、公众广播、警报器等设施,接收和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扩大信息覆盖面。加快乡(镇)自动气象站和气象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完善农村气象广播系统建设,进一步畅通广大农村、边远山区气象预警信息发布渠道,着力解决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加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和防范应对工作
(一)加快制定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和应急预案。各地要结合当地气象灾害特点,依法编制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明确防御工作的任务、措施、工作机制和部门职责,优化、整合各类资源,统筹规划防御气象灾害的应急基础工程建设。各级政府要按照《
江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吉安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制订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明确各灾种的应对措施和处置程序,针对气象灾害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进一步完善相关应急预案。要加强应急预案的动态管理,经常性地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特别要加强人口密集地区、重点保护区域和边远山区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演练,促进各单位的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