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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城镇建设推进城镇化进程工作意见的通知


  6、加大向上争资力度,建立城建争资奖励办法,鼓励向上争取扶持。

  7、积极组织开展对外募集赞助资金,充分运用我市政治优势和文化品牌特色,广泛开展对外联谊活动,吸引沿海发达城市和国内外友好地区或友好人士捐资支持我市城镇化建设。

  (二)切实加强对城建和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1、成立吉安市城镇化进程推进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城建工作领导任副组长,市规划建设、城管、房管、国土资源、城投公司等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切实加强对全市城镇建设发展的组织领导,高位推动和协调解决城镇建设重大问题。

  2、各县(市、区)要相应成立城镇建设领导机构,实行党委或政府一把手负总责,政府分管领导具体抓,定期研究城镇建设与管理重要事项和重点项目,督导省、市安排的或本地重点城建项目在本区域顺利实施。各乡镇也要尽快成立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并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各行政村设立规划建设管理员,由村委会主任兼任。

  3、全面推行市、县、乡三级领导挂重点城建项目责任制。每个市级重点城建项目明确1名市领导挂帅协调,有关责任部门定项定人负责,成立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强力实施。凡项目涉及县(市、区)的,相关县(市、区)要指定具体负责县(市、区)领导。县(市、区)、乡镇重点城建项目分别由县、乡两级领导挂点负责。

  4、建立重点城建项目建设推进调度和督查制度,实行市城镇化进程推进领导小组定期协调调度、跟踪督查,不定期组织召开城镇化建设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会,及时通报各项目推进情况。

  5、加强城建工作年终考核工作,从2008年起,由市政府每年向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下达城建工作目标任务和考核奖励办法,将城镇化建设的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年终由市政府表彰奖励。

  (三)不断强化城建人才队伍建设

  1、加快城建企业施工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现有城建培训体系作用,针对性制定培训目标计划,分期分批组织开展建设行业操作人员培训教育。加强城建企业技能型人才培养,有条件的地方尽快建立人才培养基地,采取校企合作、产教结合、定单培养等多种方式,加快城建企业一线紧缺人才培养。

  2、加快城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加强城建专业技术人员在岗培训,支持鼓励建设行业各类技术人员参加教育培训活动。采取对外招聘、公开招考等形式,大胆选拔任用优秀骨干技术人员,有计划、分步骤引进和储备一批高层次技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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