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着力抓好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1)健全和规范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制度。科学编制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住房建设规划,并向社会公布。年内市中心城区完成8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任务,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在去年的基础上扩大1平方米,即:7平方米以下的低保家庭做到应保尽保;各县市对6平方米以下的低保家庭做到应保尽保。
(2)加快推进拆迁安置房建设。在中心城区规划较好地段,高标准、成小区建设一批拆迁安置房,有效解决城市建设中的拆迁矛盾,促进城市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3)加强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城镇住宅全面推行小区建设、物业管理。鼓励不具备采取专业化管理的住宅小区住户实施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建立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四位一体的新型合作关系体制,构建和谐的居住环境。
(4)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住房公积金政策向中低收入家庭倾斜,降低门槛,确保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的职工,利用公积金贷款尽早解决住房问题。
4、着力强化城市管理措施。
(1)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立足基层、重心下移”的原则,逐步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切实发挥街道、社区直接面向群众的优势,强化城区属地管理,将管理任务落实到基层。同时,在城管领域探索试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2)加强城市管理法规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容貌标准、城市规划实施、城市运输、市政、市容、环保、城市绿化和流动人口管理等方面的管理规定,使城市管理工作有法可依。
(3)深入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大力开展占道经营、出店经营、流动摊贩和施工占道的规范整治;通过开放沿街单位自有停车场,规划设置大型货车停车场等措施,新增机动车停车泊位,规范车辆停放秩序;加大对临街门店音响噪音扰民和饮食业超标排污问题整治,加大对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居民小区等卫生整治。
(4)进行主要道路临街立面街景改造。继续加大对城镇主要道路临街立面外墙装饰、设置的防盗网、空调外机、晒衣架、户外广告、店招等的专项整改。
(5)推进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和城区公厕、垃圾中转站等环卫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对乡镇、村生活垃圾实施无害化深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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