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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琼府办〔2008〕122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2007年是市县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的第四个考核年度。本年度各市县政府非常重视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措施节能减排,相继开展辖区内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基本落实了本年度20项考核指标。
  2008年7月,受省政府委托,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组织考核组对各市、县落实2007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工作进行了年度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指标落实情况
  (一)环境质量方面(4项考核指标)。
  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优良,基本保持国家一级水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PM10)有89.1%的日平均浓度值符合一级标准、10.9%的日平均浓度值符合二级标准。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污染程度略高于2006年度。
  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75.8%的监测河段、82.4%的监测湖库的水质达到或优于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与2006年度相比,绝大部分河流和湖库水质保持稳定,部分中小河流水质有所下降。
  主要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总体良好。所监测的20个具有饮用水水源地功能的水库及河段,水质绝大部分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符合国家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要求。但是,文昌河下园水厂取水口、万宁水库、屯昌县良坡水库和临高县文澜江多莲水源地水质有个别月份出现总磷、总氮和化学需氧量超标现象,文昌深田水库受化学需氧量或总氮影响,水质不符合国家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要求。与2006年相比,万宁水库受总磷的影响有所增加,文昌深田水库受化学需氧量影响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其它水源地水质无明显变化。
  全省声环境有所改善。在15个开展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的城市(镇)中,有9个城市(镇)超标路段比例少于2006年,年平均等效声级值有所控制,区域声环境质量保持2006年水平。海口、三亚等城市通过加强城市噪声达标区的管理,建成的噪声达标区得到巩固和加强。少数监测城市(镇)噪声污染依然较重。夜间污染尤为突出,声源主要来自于交通和生活噪声。
  (二)污染控制方面(5项考核指标)。
  烟尘控制区覆盖率和清洁能源使用率指标。海口、三亚等13个市县已建成了烟尘控制区,覆复率均为100%。城区清洁能源使用率较高,大部分市县城区清洁能源使用率达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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