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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2008年中心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2008年中心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府办发〔2008〕12号)


吉州、青原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城管局《2008年中心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2008年中心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城市管理,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全面推进城市化进程,营造有利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良好城市环境,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结合中心城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立足新起点、实现新跨越、建设新吉安”的战略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市为契机,严管理、抓重点、上水平、促和谐,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优化人居和发展环境,为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二、总体目标

  着眼市中心城区特殊的区位,以整治规范车辆停放、洗(修)车场地占道、流动摊点占道、农贸市场及小街巷市容环境卫生为重点,形成监督管理手段有力、管理标准细化、执法行为规范、岗位职责明确的执法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城市管理中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为民服务的水平和城市管理水平,为双创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三、工作任务

  (一)车辆停放整治

  整治要求:规范交通秩序,整治车辆无序停放行为。全面贯彻落实《吉安市中心城区车辆临时停放管理办法》,重点对井冈山大道、阳明东路、人民广场、沿江路、鹭洲路、韶山路等城区主干道交通秩序和车辆停放进行治理规范,狠刹交通违章和车辆随意停放行为,做到按灯停走、按线行驶、人车分流、各行其道、停放有序;科学合理设置机动车、非机动车和社会停车场点,车辆停放(含人力板车)做到定点、定区域、规范有序,适时启用商务中心、鼎泰步行街、阳明商城等地下室内停车场,开启单位庭院停车场,规划建设城南、城北大型货运车辆停放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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