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建立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的机制
全面落实工伤保险制度。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和责任保险,及时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依据《
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向受事故伤害的员工或家属支付赔偿金,进一步提高企业生产安全事故伤亡赔偿标准。加强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及责任制建设,努力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
(六)建立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严格市场准入
严格执行《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从源头上制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进入市场。凡开办高危行业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进行安全评估和评价后,依法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生产经营。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对未通过“三同时”审查的建设项目,有关部门不予办理许可手续,企业不准开工投产。对安全产品、安全设备及设施等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对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七)全面推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008年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标准化试点工作,在有关行业选取8个单位作为试点单位;三年内在高危行业完成安全标准化推广工作。
(八)倡导先进的安全文化
1、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活动,大力宣传普及《
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增强从业人员法制观念,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真正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贯彻落实到实处。
2、充分利用企业现有资源,发挥人和物的最佳组合优势,提高对安全教育的认识。采取多种方式,双管齐下,既要通过安全培训、安全日常管理进行常规性的安全教育,又要充分发挥安全例会、安全简报、文化宣传栏等多种途径的作用,强化宣传效果;在安全教育的形式和内容上要丰富多彩,推陈出新,使安全教育具有知识性、趣味性,寓教于乐,真正做到时时处处想安全,人人事事保平安。
3、各级文化宣传部门和各类新闻媒体要大力支持安全生产的宣传报道工作,定期发布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大力宣传安全文化;学校教育部门要加强青少年及其家长的安全教育,不断增强群众依法自我保护意识,倡导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文化素质,使“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信念更加深入人心。
五、规划实施的重大工程
(一)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工程
建立以高校、科研、企业为主的三位一体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机构,开展全市高危行业工业领域安全生产中亟待解决的共性、关键性、公益性技术难题的科学研究,促进安全科技成果转化。
(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建立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配置决策调度系统,应急通讯系统等;整合社会资源,组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和设施;制定和实施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三)重大危险源监控与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