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促进安全产业的发展
实施科技进步,强化技术开发。发挥高校、科研院所、科协科普社团组织和企业的专长,与主管部门联合攻关,建立“产学研”三结合机制,“十一五”期间积极发展先进、经济、节能、高效的安全技术、材料、工艺和装备(产品)。要充分利用数控技术、信息技术等高效技术和网络技术在安全生产中的推广应用力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基本信息库、信息管理系统和完善事故监控预警网络;应用先进的探测、传感技术,提高对突变因素的监控能力和矿山地质保障水平;应用新材料,改进安全装备的质量和安全性能,提高安全可靠性;加快安全防护用品的开发和产业化,充分利用各种功能性新材料,提高安全防护用品科技含量;加强安全监控仪器和仿真培训系统的研制和开发。
(十一)继续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以人为本”的关系,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贯穿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全过程的一项长期任务,推动经济社会的健康、稳定、可持续的发展。进一步深化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公众聚集场所、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安全等专项整治。坚持“依法整治,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的原则,防止反复,降低整治成本,提高整治效果。对高危行业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从源头上把关,坚决关闭取缔一批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山、小作坊;关闭3万吨以下小煤矿;对安全评估为不合格的企业,经停产整顿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关闭;加大对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力度,坚决杜绝“土设备”的生产、使用。到“十一五”末期,力争全市高危行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双基”管理合格,减少一般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逐步实现规范化,科学化,人性化的现代管理。
(十二)强化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1、煤矿:做好煤矿矿井关闭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和防排水工作;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2、非煤矿山:严格安全许可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推进非煤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加强尾矿库安全监管监控。
3、危险化学品:加强化工建设项目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和储存危险化学品行为;做好化工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工作;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活动;深化重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整治,防范交通事故引发的泄漏、爆炸和污染事故。
4、烟花爆竹: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全面推行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六统一”工作,加大监管力度。
5、道路交通:继续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各项工作措施;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城乡交通运输市场准入;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进一步排查治理危险路段和公路客运车辆安全隐患;推进重点车辆安装行驶记录仪和GPS,加强行车安全监控;深化承运人责任保险制度;加强农村、农机交通安全管理。
6、水上交通:进一步深化“四客一危”渡口渡船和低质量船舶等专项整治;加强重点水域、重点航线的安全监管。
7、建筑施工:深化房屋建筑、道路、铁路、水利和电力工程建设等安全整治;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动态监管;加强村镇建设施工安全监管。
8、民爆器材:深化民爆行业整治“四超”工作;加强民用爆炸物品流通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监管。
9、消防安全:开展火灾隐患普查;继续突出抓好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三个基本条件”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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