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安全生产支撑体系建设目标
到2008年,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信息体系、技术保障体系、安全生产培训考核体系、宣传教育体系、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到2010年,进一步完善上述6大体系并保证正常运转。
安全生产信息体系:包括安全生产信息人员组织体系,市、县两级安全生产信息网络体系,服务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应用体系,安全生产视频会议体系。实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信息化流程的基础、县级数据库、无纸化公文传输、办文、发文等公文处理网络化、重大事故源和重大事故隐患动态监控系统、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与指挥调度系统、政务公开网络化。
技术保障体系:建设和健全安全生产实用技术推广机构、安全生产评估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技术咨询机构、安全生产设备检测检验机构、职业安全卫生有毒有害检测机构和建立集中全市优秀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材的专家库或专家组。
培训考核体系:建立以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心(国家三级安全生产培训中心)为基地,辐射各县(市、区)、各行业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心(四级安全生产培训中心)。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心负责全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各县(市、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心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含副职、安全生产专职人员、车间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有关行业(含大中型企业)安全生产培训中心负责行业内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的培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定期组织考核,原则上受训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有关知识的考核或复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宣传教育体系: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体系、宣传教育奖励机制、安全生产信息网站、安全生产宣传队伍培训体系、扩大《吉安安全》发行量,充分利用企业自办电视、广播、黑板报、板报、墙报、班前班后会、安全学习等活动开展宣传教育。
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支撑体系建设,积极支持企业安全技术改造,对国家安排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地方政府要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并安排配套资金予以保障。
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建立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制度。矿山开采、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企业实行安全费用提取制度,以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工伤责任保险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在高危行业全面推进雇主责任险,逐步在一般行业推广责任保险,积极探索中小企业雇主责任险等保险业务,逐步将责任保险纳入政府公共安全建设体系。
应急救援体系:按照市政府批准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政府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和企业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采用先进科学技术、优化系统功能,建立应急救援信息指挥中心。
应急救援信息指挥中心(与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心和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并建)建设经费由地方财政负责,争取国家和省级财政补贴,预计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投资额1000万元至1200万元。
5、安全生产专业人才建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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