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贸委关于吉安市县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府办发〔2008〕11号)
井冈山管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吉安市县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O八年四月十一日
吉安市县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实施方案
(市经贸委)
根据省国内贸易行业管理办公室《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县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通知》(赣内贸综字[2008]2号)和《商务部关于印发<
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规范>的通知》(商建发[2004]180号)精神和要求,为在2008年全面完成我市县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做好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就是要加强城市商业网点的合理布局,防止盲目投资、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促进商业基础设施建设上水平;就是要加强对流通领域外资进入的引导,保障内外资商业企业公平竞争,促进城市商业网点全面均衡发展。这对于不断完善城市商业结构和商业布局,全面提升城市功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满足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扩大国内消费需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基本原则
(一)商业网点规划要与城市规划相结合。商业网点建设是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商业网点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制订商业网点规划要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与人口分布、消费需求、道路交通、文化景观、环境保护相协调,与相关产业的发展相配合,使资源得到有效合理配置,促进城市功能完善和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
(二)商业网点规划要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结合。要充分考虑本地区和周边地区消费水平、市场需求、现有商业网点状况,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规划期内商业网点的数量、规模、档次和业态。现阶段,我市大部分县级城市经济还不是很发达,发展商业网点要坚持以人为本,以满足和扩大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为根本出发点,为消费者提供良好的商业服务环境和条件。在促进城市商业繁华、繁荣的同时,更加注重满足老百姓日常商业和生活服务需求的设施建设,要把社区商业作为规划的重点;在业态上,要体现便利性、实用性;在功能上,要以老百姓不断发展变化的消费需求为取向,完善服务设施,提高服务功能。不搞形象工程,避免贪大求洋、重复建设、不顾市场需求、不顾自身的经济发展实力、超前建设大型商业设施、盲目发展大型购物中心,浪费有限的社会资源,造成有场无市,或是商铺大量闲置,或是商家恶性竞争。但也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具有一定的前瞻性、超前性,为将来发展留有适当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