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中心城区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府办发〔2008〕14号)
井冈山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吉安市中心城区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九日
吉安市中心城区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精神,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节约能源,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
江西省促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05]66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吉安市中心城区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以下简称“禁实”),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禁实”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实心粘土砖是一种资源消耗型产品,不仅大量破坏土地、消耗能源,而且破坏生态、污染环境。因此,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对利废、节能、节地和改善建筑功能,以及对墙体材料行业的结构调整,实施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从贯彻科学发展观,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展“禁实”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分工,坚定不移地推进“禁实”工作,千方百计提高新型墙材占墙体材料总量的比重。
二、精心组织,确保“禁实”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