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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三、立足长远,全面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基础性工作
  (一)全面开展“质量兴市”活动。以“质量兴市”为统领,深入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全面开展“质量兴县”、“质量兴园”、“质量兴企”活动,引导地方、行业和企业坚持走质量效益型科学发展道路。深入开展“质量月”、“3·15”等群众性质量活动;以普及质量知识、提高安全意识为重点,使质量活动不断深入到社区、乡镇和农村,形成全社会关注质量、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

  (二)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围绕我市工业“决战八百亿,五年翻两番”奋斗目标,认真组织实施《吉安市名牌战略发展“十一五”规划》,把实施名牌战略摆上突出位置,抓住名牌培育、名牌创建、名牌保护等关键环节,完善名牌政策支持体系,扶优扶强,积极创建一批中国名牌、中国名牌农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国家地理标志、江西名牌、江西名牌农产品、江西著名商标以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等名牌产品。
  (三)加快标准体系建设。质监部门要会同农业、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及时跟踪和掌握国外先进标准,构建标准化技术服务平台,完善标准制修订快速反应机制。建立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联系点、国家标准数据库,建立WTO/TBT预警机制,加快法人单位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实现食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标准化。引导企业积极采用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建立和完善标准体系,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工作,鼓励企业制定具有竞争力、高于现行国家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四)健全质量信用体系。以产品质量信用记录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档案为重点,逐步建立健全守信奖励、失信惩戒的质量信用制度。加强质量诚信宣传教育,引导企业树立“以质取胜”发展理念,强化“失信受罚”风险意识,培育“诚实守信”质量文化,自觉抵制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完善质量投诉维权和仲裁鉴定网络,畅通消费者质量投诉和维权咨询渠道。建立健全质量举报制度,支持和鼓励社会各界对质量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依法保护和奖励举报有功人员。

  四、加强领导,为提高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市政府已成立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重大问题,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督促检查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分工合作,形成合力,全面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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