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吉府发〔2008〕15号)
井冈山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发〔2007〕23号)、《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和《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赣府发[2008]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全面提升产品质量水平,现结合实际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产品质量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关系城市形象。近年来,在各地、各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全市产品质量水平稳步提高,食品安全状况不断改善。但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有的地方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还不够重视,监管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监管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企业质量意识、法制意识、诚信意识淡薄,生产条件简陋,产品质量不能有效保证;一些产品质量不高、标准水平偏低、可靠性不强,特别是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存在一定安全隐患。针对存在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是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迫切需要,也是提升我市企业竞争力的迫切需要。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抓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扎实地做好各项工作,努力提高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总体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以食品安全为重点,全面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今后,食品安全重点要在建立两个链条、一个体系和一个网络上下功夫,即:建立起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起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起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起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