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平凉市委、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凉市关于开展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工作集中落实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平凉市委、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凉市关于开展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工作集中落实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委发〔2008〕24号)


各县(区)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各部门,中央、省驻平各单位:

  《平凉市关于开展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工作集中落实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狠抓任务落实,确保我市顺利实现创建全省文明城市的目标。

中共平凉市委

平凉市人民政府

2008年4月25日

  平凉市关于开展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工作集中落实活动的实施方案

  文明城市是反映一个地方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最有价值的无形资产和重要的城市品牌。创建文明城市,是建设小康和谐魅力新平凉的重要举措,是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的迫切需要。根据省委、省政府印发的《甘肃省文明城市建设管理办法》确定的评选标准和我市实际,市委、市政府决定集中一段时间,深入开展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工作集中落实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小康和谐魅力新平凉的奋斗目标,加快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强化依法治市和城市管理,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市民素质,改善人居环境,挖掘文化底蕴,彰显地域特色,提升城市品位,促进协调发展,努力把我市建成经济科教发达、城市功能完善、生态环境良好、人文素质一流、人民安居乐业的文明城市。

  2、创建目标。对照《甘肃省文明城市建设管理办法》确定的评选标准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试行)》,结合平凉实际,以全面实施“十大文明工程”为载体,通过扎实深入的创建活动,力争2008年跻身省级文明城市行列,为今后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3、基本原则。第一,坚持把科学发展观作为创建的根本方针。要把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创建全省文明城市的根本方针,把创建活动作为我市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工作的重要载体,作为检测各县(区)、各单位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成效的重要标准,牢固树立抓创建就是抓发展的理念,把创建全省文明城市作为“推进新跨越、建设新平凉”的重要举措,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走全面发展、文明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之路。第二,坚持把服务群众作为创建的根本宗旨。要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通过创建文明城市,努力把评选标准变为城市管理目标、把评选方法转化为城市日常管理办法、把评选过程转化为长效机制,建立起市民整体受益、长远受益、真正受益的城市管理体系,让人民群众尽享文明创建的成果。第三,坚持把齐抓共管作为创建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创造性,既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又协调一致、相互支持,把创建文明城市与全国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市、全国生态示范市、省级园林城市、全省卫生城市等争先创优活动相结合,同做好全国乡企贸洽会、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各项筹备工作相结合,形成配合密切、各展所长、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格局。第四,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创建的强大动力。把创建工作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城市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不断改进完善创建工作的领导决策、组织运作和保障机制,不断改革创新城市经营、社会管理、社区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管理体制。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