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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尽快启用崆峒大道地埋电缆的督办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尽快启用崆峒大道地埋电缆的督办通知
(平政发〔2008〕86号)


平凉供电公司:

  2003年,市政府决定,由市建设局与甘肃省电力公司平凉供电公司签订了“关于平凉市崆峒大道电力线路改建有关问题的协议”,由你单位承担三角城至西新桥6.4公里10千伏主干线、11.7公里10千伏分支线和12公里低压电力电缆的建设工程,工程建设已于2004年6月前全部建成。但你公司未落实协议要求,迟迟未能投用,使这项工程成为久拖4年的“半拉子”工程,社会反响很不好。

  为了使建成的地埋电缆工程发挥效益,营造崆峒大道整洁有序的城市空间环境,责成你单位尽快启用已建成的地埋电缆,在7月底全国乡企贸洽会前拆除崆峒大道北侧三角城至西新桥段的临时杆线,并确保畅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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