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化市各类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标准的通知
(绥政办发〔2007〕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绥化市各类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标准》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依法对全市气象探测环境予以重点保护。
二○○七年一月三日
绥化市各类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标准
国家气候观象台:海伦国家气候观象台位于海伦市南3路332号。观测场边缘与周围建筑物、树木等其他遮挡物的距离为该遮挡物高度的10倍以远或障碍物遮挡仰角≤5.710;观测场边缘距铁路路基200米以远,距公路路基30米以远;距水库等大型水体100米以远;观测场边缘距对观测有影响的热源、电磁辐射、化工污染、烟尘等源体500米以远;禁止向观测场周围50米以内排放废水、废气,堆放垃圾;在日出54.0-126.00、日落234.0-306.00方向障碍物的高度角≤50,四周障碍物不得遮挡日照等仪器感应面,观测场四周10米范围内不得种植高于1米的作物、树木。
国家气象观测站:包括安达、肇东、北林、明水、青冈、兰西、绥棱、庆安、望奎9个国家气象观测站。其观测场边缘与周围建筑物、树木等其他遮挡物的距离,成排者为该遮挡物高度的10倍以远或障碍物遮挡角≤5.710,孤立者为该遮挡物高度的8倍以远或障碍物遮挡仰角≤7.130;观测场边缘距铁路路基200米以远,距离公路路基30米以远,距水库等大型水体100米以远,;观测场边缘距对观测有影响的热源、电磁辐射、化工污染、烟尘等源体500米以远; 禁止向观测场周围50米以内排放废水、 废气,堆放垃圾;在日出54.1-125.90、日落234.1-305.90方向障碍物的高度角≤50,四周障碍物不得遮挡日照等仪器感应面,观测场四周10米范围内不得种植高于1米的作物、树木。以上保护标准源自中国气象局第7号令《
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障碍物”是指建筑物、作物、树木等影响观测气流通畅或探测资料代表性、准确性的物体。“孤立”障碍物是指在观测场围栏距障碍物最近点,向障碍物方向看去,与邻近物体的横向距离≥30米的单个物体在水平方向的最大遮挡角≤22.50的障碍物。 “成排”障碍物是指在观测场围栏距离障碍物最近点,向障碍物方向看去,单个物体或2个单个物体的横向距离≤30米的集合物体在水平方向的最大遮挡角度>22.50的障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