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绥化市社会救助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绥政办文〔2008〕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医疗救助体系建设,全面做好各项社会救助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绥化社会救助工作委员会,负责统一协调、指导全市社会救助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夏永智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康长桥 市政府秘书长
李元学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谭占国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 (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丽波 市妇联主席
王 伟 市国税局局长
邓沛贤 市残联理事长
王永衡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石玉成 市教育局副局长
田 锋 市建设局副局长
孙汉国 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局长
刘 江 市审计局局长
任百会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乔 君 绥化电业局局长
刘宪武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祁正涛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绥化分公司经理
李长祥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树华 市规划局副局长
李庆年 市物价局副局长
吴贵臣 市卫生局副局长
吴云峰 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贵林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