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把握重点,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基本内容和有关要求
“五五”普法期间,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按照全市“五五”普法规划和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意见》要求,结合本职工作实际,把握学法用法重点,明确学法用法内容,落实学法用法要求,带头学法用法。
1、要始终加强
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牢固树立
宪法权威;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的法治观,准确把握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内涵。
2、要着力加强规范市场经济、促进经济社会协调、科学发展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加强有关公司、合同、金融、税收、政府调控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和“诚信”原则的学习。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快非政府职能向社会和市场转移,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努力建设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高效精干、公开透明的服务型政府。
3、注重加强规范公权力运行和尊重、保障公民权利法律法规的学习。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确保公共权力的行使公开、科学、民主,合乎法律、顺乎民意。深刻理解和把握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本质内涵和相互关系,增强执政为民意识,增强尊重和保障公民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的意识。
4、重视加强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干部管理的党内法规性文件的学习。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严格依法行政,坚持廉洁从政、从严治政,自觉接受监督,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5、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以中宣部、司法部编写的“五五”普法统编教材《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和治省办编写的《干部法律知识读本》(法律知识篇)为基本教材。
三、完善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