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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

西宁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


各区县、市农牧局、市民政局、市劳动局和社会保障局依法治理办公室:

  通过20多年全民普法教育,特别是“四五”、“五五”普法规划将农民列为普法重点对象以来,我市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成效显著,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民学法用法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举措,是构建和谐平安西宁的内在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的重要途径。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转发的全市“五五”普法规划和市委印发的《西宁市“十一五”时期依法治市工作纲要》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进一步提高全市农民法律素质,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民政部、农业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加强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现结合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民学法用法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民学法用法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十一五”时期依法治市工作纲要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深入宣传宪法和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依法处理各种利益关系,依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依法参与农村基层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管理,为维护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平安西宁、实现西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围绕全市工作大局,适应农村干部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学法用法。通过深入开展农民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树立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观念;进一步增强农村“两委”干部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改善农村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增强农民工的法制观念,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为保障和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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