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南阳市保障药品安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宛政办〔2008〕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08年南阳市保障药品安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三月十四日
2008年南阳市保障药品安全实施方案
“努力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是省委、省政府2008年承诺的为人民群众办好的十大实事之一。为确保这一承诺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进一步保障全市人民用药安全有效,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省委省政府2008年承诺十大实事责任单位的通知》(厅文〔2008〕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实践科学监管理念,坚持依法科学监管,着力完善安全保障体系和绩效考评机制,着力提高监管效能和质量,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用药安全有效。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继续整治药品生产、流通秩序,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经营行为,确保药品质量安全;提高医疗机构药品质量保障水平及合理用药水平,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得以有效监测;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确保农村药品安全;严格广告监督管理,使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得到整治;严厉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案件,努力消除药械安全隐患;涉药单位诚信守法意识、质量责任意识普遍增强,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切实得到保障。
三、保障措施
(一)整治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消除药品质量安全隐患
一是加大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日常检查、跟踪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全面掌握每个企业的药品生产质量状况,及时查处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药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GMP生产质量合格的药品。二是加强药品流通领域监管。继续严肃查处药品批发企业出租出借证照、代开发票,药品零售企业超范围经营、超方式经营和出租出借柜台,零售连锁企业门店自行外购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督和引导企业严格按照GSP经营药品,确保药品质量安全。三是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积极推进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监控信息网络建设,实时监控,严防流向社会而造成危害。四是加强医疗器械监管。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重点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实施分类监管,对确定为失信、严重失信等级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实施重点监控;加强医疗器械使用监管,开展专项检查,对骨科植入物产品、一次性使用无菌产品等重点品种重点监控,督促使用单位健全内部管理体系,规范使用行为,保证用械质量安全。
(二)规范使用环节秩序,保障药品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