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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政府系统开展提升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活动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政府系统开展提升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活动的通知
(赣府厅字〔2008〕136号 2008年08月06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按照十二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和省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的精神,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现就在全省政府系统开展“提升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围绕落实各级政府年初确定的工作任务开展活动。各级政府《政府工作报告》对全年工作任务都作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目标,要认真按照本级政府《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落实,扎实推进,优质高效全面完成目标任务。省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省政府《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6个方面的工作任务开展活动,即:民生工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切实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推进社会事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二、围绕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开展活动。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机遇,抓项目就是抓发展,抓项目就是抓落实”的理念,大力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积极抓好一批产业经济、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重大项目,提升发展水平,增强发展后劲。要积极主动做好重大项目的立项、征地拆迁和资金落实等方面的跟踪服务,全力提供绿色办事通道,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对政府投资的重大公共项目,要实行效能监察,确保项目和工程建设的优质、高效、安全、廉洁。
  三、围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强化公共服务开展活动。加强对行政审批行为的规范和监督,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要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对已取消的审批项目,加强事后监督,决不允许把备案、核准成为变相审批。全面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抓紧建立统一的网上审批平台,加快建立电子监察系统,开展网上电子效能监察。要尽可能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权,推行“首席代表”制,提高基层办事效率和窗口办事办结率。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事务公开。充分运用电子政务建设和综合应用这个平台,及时为群众查询信息提供便利条件,做到查阅有网站、查询有热线、查找有资料,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围绕继续创优发展环境开展活动。要按照省委“解放思想,优化发展环境”的总体要求,在全省范围启动优化发展环境监测工作,切实抓好优化发展环境监测点和监督员制度的落实。各部门要联系本地本部门的实际,认真查找影响和妨碍发展环境的思想观念、工作作风、管理方式和管理方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改进服务作风,积极主动做好服务,具体工作要落实到基层、服务对象要落实到群众,真正为经济快速发展打造一个规范、高效、诚信、开放的政务环境和创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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